旧称封建社会宗族或家族的规约。
族正之副。
清冯桂芬《复宗法议》:“名之曰族正,副之以族约。族正以贵贵为主。先进士,次举贡生监。贵同则长长,长同则序齿。无贵者或长长,或贤贤。族约以贤贤为主,皆由合族公举。”参见“族正”。
标准版 | 客户端
合作/定制QQ:1225976870
网尚实用查询 2011-2023 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