伏羲氏之世。借指太平盛世。
《晋书·刑法志》:“刑之不可犯,不若礼之不可踰,则昊岁比於牺年,宜有降矣。”《魏书·崔光传》:“白首之耋,欣遇牺年;青衿之童,庆属唐日。”南朝梁简文帝《七励》:“吹沙役寇,抑自牺年;吐雾藏妖,闻之尧日。”
标准版 | 客户端
合作/定制QQ:1225976870
网尚实用查询 2011-2023 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