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配至甲坊服劳役。古代徒刑。
《北齐书·王晞传》:“帝寻发怒,闻晞得杖,以故不杀,髠钳配甲坊。”《资治通鉴·陈武帝永定二年》引此文,胡三省注曰:“配甲坊,徒刑也,由此得免。”参见“甲坊”。
标准版 | 客户端
合作/定制QQ:1225976870
网尚实用查询 2011-2023 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