曲从私情。
《资治通鉴·晋武帝泰始四年》:“其有优劣徇情,不叶公论者,当委监司随而弹之。”明张居正《陈六事疏》:“若徇情,则不顾理之是非,事之可否,而惟人情之是便而已。”臧克家《剑三今何在》:“剑三爱才,但不徇情。”参见“徇私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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