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词语】 佥事
【全拼】 qiān shì
【释义】
  • 官名。

    金置按察司佥事。元时诸卫、诸亲军及廉访、安抚诸司,皆置僉事。明因之,都督、都指挥、按察、宣慰、宣抚等,皆有僉事。清初沿用,乾隆时废。《元典章·刑部·枉勘死平民》:“安抚司僉事朱国楨枉勘平人谢二六身死,虽无招承,其始谋情节,众证明白。”清黄宗羲《明夷待访录·兵制三》:“有明武职之制……平时有左右都督、都指挥使、指挥使,各係以同知、僉事及千户、百户、镇抚之级。”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九二回:“宪恩深望知鼇戴,僉事威严展狗才。”

  •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中央官署中的中级官员。

    鲁迅《坟·从胡须说到牙齿》:“我曾经是教育部的佥事,因为‘区区’,所以还不入鞠躬或顿首之列的。”

  • 【例句】 1、都督
    2、 指挥
    【相关词】 佥事 佥人 佥佐 佥允 佥判 佥同 佥名 佥坐 佥士 佥壬 佥套 佥妻 佥宪 佥小 佥尾 佥属 佥押 佥望 佥然 佥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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