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制,每三年各省学政於府、州、县在学生员中选拔文行俱优者,与督抚会考核定数名,贡入京师国子监,称为优贡生。经朝考合格后可任职。与岁贡、恩贡、拔贡、副贡合称“五贡”。
清陈康祺《郎潜纪闻》卷七:“嘉善谢金圃侍郎墉,乾隆十六年以优贡应南巡召试列第一,赐举人,授内阁中书。”《清史稿·选举志一》:“贡生凡六,曰:岁贡、恩贡、拔贡、优贡、副贡、例贡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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