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再犯】释义:
再次犯罪、也指再次犯罪的人。
《元史·太宗纪》:“诸公事非当言而言者,拳其耳;再犯,笞;三犯,杖;四犯,论死。”《明史·刑法志一》:“律载窃盗初犯刺右臂,再犯刺左臂,三犯绞。”
【初犯】释义:
法律上指第一次犯罪,对累犯、再犯而言。
《明律·刑律·穷盗》:“初犯并於右小臂膊上刺窃盗二字。再犯刺左小臂膊。”
指第一次犯(错误)。
《说岳全传》第二四回:“也罢,今日初犯,恕你一次。日后倘再有误事,王法无亲,决不容情。”
【累犯】释义:
多次犯罪。
《元典章新集·刑部·再犯贼人》:“前后十次如此兇恶,累犯不悛。”
已经犯过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,服刑完毕或赦免后,在一定期限内又犯必须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人。
纍犯:犯罪一次以上。
清黄六鸿《福惠全书·刑名·释死罪之不同》:“若纍犯三次,须奏请定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