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正书刊中文字上的错误。如:勘误表。
【改正】释义:
把错误的改为正确的。
《汉书·谷永传》:“不求之身,无所改正……是循不享之迹,无谢过之实也,天责愈深。”宋何薳《春渚纪闻·作文不惮屡改》:“欧阳文忠公作文既毕,贴之墙壁,坐卧观之,改正尽善,方出以示人。”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二二回:“此刻天下的大势,倘使不把读书人的路改正了,我就不敢説十年以后的事了。”巴金《纪念雪峰》:“错误终于改正,沉冤终于昭雪。”
更改正朔。古时王朝易姓则改正朔。
汉董仲舒《春秋繁露·天辨人在》:“天下之三王随阳而改正,天下之尊卑随阳而序位。”《礼记·大传》“改正朔,易服色”唐孔颖达疏:“正谓年始,朔谓月初。言王者得政,示从我始,改故用新,随寅、丑、子所损也。周子、殷丑、夏寅,是改正也;周夜半、殷鸡鸣、夏平旦,是易朔也。”
【校勘】释义:
指对同一书籍用不同的版本和有关资料加以比较核对,以考订其文字的异同和正误真伪。
唐白居易《策林二·大官乏人》:“秘著之官,不独以校勘之用取之。”宋欧阳修《书<春秋繁露>后》:“予在馆中校勘羣书,见有八十餘篇,然多错乱重复。”胡适《重印乾隆壬子本<红楼梦>序》:“他料定读小说的人决不会费大工夫用各种本子细细校勘。”
犹核实。比较核对。
唐封演《封氏闻见记·定谥》:“太常博士掌謚,职事三品以上薨者,故吏録行状,申尚书省考功校勘,下太常博士拟议讫,申省,省司议定,然后闻奏。”《元典章·刑部二·狱具》:“照得先为校勘笞杖,具呈都省照详,遍行合属依例施行去讫。”
宋代校订宫中藏书的官名。
《宋史·欧阳修传》:“脩以文章名冠天下,入朝为馆阁校勘。”
【校正】释义:
古代管理马匹的官。
《左传·成公十八年》:“弁纠御戎,校正属焉。”杨伯峻注:“襄九年《传》‘使校正出马’,则校正为掌马之官。《周礼·夏官》有‘校人’,职掌与校正相同。”参见“校人”。
校书、正字二官名的连称。
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一》:“善状之外有二十七最……十曰讎校精审,明於刊定,为校正之最。”清褚人穫《坚瓠九集·官司俚语》:“如唐校书与正字,俸禄微少,皆孤寒英杰居之,至骑驴入省。而太祝奉礼……俸禄倍多,乃公卿子弟居之,衣马比校正颇轻肥。”参见“校书”、“正字”。
校对改正。
宋曾巩《<梁书目录>序》:“臣等既校正其文字,又集次为目録一篇。”清俞樾《春在堂随笔》卷八:“一碑之中,讹字之多已如此,安得一一校正之。”鲁迅《书信集·致许广平》:“重看校稿,校正不少,殊可嘉尚。”
【校订】释义:
校勘订正。
清王应奎《柳南随笔》卷一:“近予见宋板《大戴礼》,乃秦景暘閲本,口字并非方空圈。景暘讳四麟,係前代邑中藏书家,校订颇精审可据。”清阮元《小沧浪笔谈·孔编修广森<大戴礼记补注>序》:“近时戴东原编修、卢绍弓学士,相继校订,蹊逕渐闢。”巴金《一颗红心--悼念曹葆华同志》:“他基本上恢复了视力以后,又拿起十年前已经全部译完的《普列汉诺夫哲学通信第五集》译稿对照原文重新校订。”
【订正】释义:
谓校订、改正文字或计算中的谬误。
《宋书·礼志一》:“其书文清义约,诸所发明,或是《左氏》、《公羊》所不载,亦足有所订正。”宋刘挚《谢馆职启》:“小言之则订正国籍文字之异同,大言之则预闻朝廷政事之论议。”清周亮工《又与高康生书》:“文选烦足下订其讹字,即一圈一点,皆烦订正。”孙犁《澹定集·<幸存的信件>序》:“现将有关我的创作者,略加订正,发表出来,供读者参考。”又如:这两道算术题要订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