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专掌捐纳事务的机关。其在中央者为京捐局,在地方者为外捐局。
《清史稿·选举志七》:“﹝同治﹞时内则京捐局,外则甘捐、皖捐、黔捐,设局徧各行省。侵蚀、勒派,私行减折,诸弊并作。”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六四回:“这是家伯托人在湖南捐局办来的。”
标准版 | 客户端
合作/定制QQ:1225976870
网尚实用查询 2011-2023 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