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资助公益事业而捐献的财物。
郑观应《盛世危言·旱潦》:“每次公私賑款,輒至数百餘万,皆出於度支正项,或南中义捐。”孙中山《檀香山兴中会章程》:“凡入会之人,每名捐会底银五元。另有义捐,以助经费。”郭沫若《黑猫》七:“还有一半是商会的义捐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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