散发,分发。
《旧五代史·唐书·明宗纪一》:“百姓合散蚕盐,每年祇二月内一度俵散,依夏税限纳钱。”宋欧阳修《青州言青苗钱第一札子》:“臣伏见朝廷新制俵散青苗钱以来,中外之议,皆称不便,多乞寝罢。”清蒲松龄《聊斋志异·种梨》:“道士既去,始顾车中,则梨已空矣。方悟适所俵散,皆己物也。”郭孝成《江苏光复纪事》第一节:“即将局内洋枪,以次俵散於各军人。”
抒发。
元乔吉《水仙子·赠柔卿王氏》曲:“眼角头传芳事,樽前席上歌艷词,俵散相思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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