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代时始置的凌迟极刑。即割肉离骨,断肢体,然后割断咽喉。俗称剐刑。
清昭槤《啸亭杂录·不用内监》:“有内监高云从素与于相交善,稍洩机务,上闻之大怒,将高立置磔刑,其严明也如此。”
比喻极大的痛苦。
郭沫若《反正前后》第一篇一:“我受着那样的磔刑,荏荏苒苒地在嘉定住了四年,突然遭了意外的斥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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