诠选录用;选取。詮,通“銓”。
宋岳珂《金陀粹编·行实编年·遗事》:“先臣詮择人物,以能安集百姓为先。”元戴表元《初寮王先生摘稿序》:“遂相与赞成之,而併书所谓詮择之意如左。”明王廷相《<慎言>序》:“故拟议过贪,则援取必广;性灵弗神,则詮择失精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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