殷社。古代建国必先立社。
殷都亳,故称。《春秋·哀公四年》:“六月辛丑,亳社灾。”杜预注:“亳社,殷社,诸侯有之,所以戒亡国。”《穀梁传·哀公四年》:“亳社者,亳之社也。亳,亡国也。亡国之社以为庙屏戒也。”范宁注:“亳,即殷也。殷都于亳,故因谓之亳社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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