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大臣奏事,预先写在削好的木简上。后因称向皇帝进言、上书为剡奏。
扬雄《法言·先知》“奏不剡”晋李轨注:“不剡奏也。”宋王安石《乞皇帝御正殿复常膳表》之二:“列陈剡奏,尚闕嗣音。”宋洪迈《夷坚乙志·张文规》:“文规雪冤狱,活十人,当得京秩。郡守方希觉以其老生无援,不为剡奏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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