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汉书·西域传赞》:“於是广开上林……兴造甲乙之帐,络以随珠和璧,天子袭翠被、凭玉几,而处其中。”颜师古注:“其数非一,以甲乙次第名之也。”《汉武故事》:“帷幕垂流苏,以琉璃珠玉,明月夜光,杂错天下珍宝为甲帐,其次为乙帐。甲以居神,乙以自御。”后因以“乙帐”指天子燕息之所。帐,帷幕。
清洪亮吉《万寿无疆颂》之二:“甲观辰启,乙帐夜陈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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