选拔任用。
《后汉书·和帝纪》:“选除七十五人,补謁者、长、相。”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十一:“才得唱名,满生心里放文姬不下,晓得选除未及,思量道:‘汴梁去凤翔不远,今幸已脱白挂緑,何不且到丈人家里,与他们欢庆一番,再来未迟。’”清黄宗羲《明夷待访录·学校》:“郡县学官,毋得出自选除;郡县公议,请名儒主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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