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过三次选拔。
春秋时,管仲为齐桓公制定的选拔官吏的方法。《国语·齐语》:“设之以国家之患而不疚……升以为上卿之赞。谓之三选。”韦昭注:“三选,乡长所进,官长所选,公所訾相。”
选三种人。
《文选·班固<西都赋>》:“三选七迁,充奉陵邑。”李善注:“三选,谓选三等之人。七迁,谓迁於七陵也。《汉书》曰:‘徙吏二千石高訾富人及豪杰兼并之家於诸陵。’盖亦以强干弱枝,非独为奉山园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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