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刑罚审讯。
清薛福成《庸盦笔记·裕靖节公殉难》:“刑部尚书李庄肃公(振祜)坚执不允,加以刑讯。”清黄六鸿《福惠全书·刑名·问拟》:“不烦刑讯,供吐如画。”孙中山《大总统令内务司法两部通饬所属禁止刑讯文》:“不论行政司法官署,及何种案件,一概不准刑讯鞫狱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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