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星相家将十二支与五行四方相配,据其生克之理以推凶吉。子卯为一刑,寅巳申为二刑,丑戌未为三刑。凡逢三刑之地则凶。见《协纪辨方书·义例》。
《新唐书·吕才传》:“长平坑降卒,非俱犯三刑;南阳多近亲,非俱当六合。”《资治通鉴·唐太宗贞观十五年》引此文,胡三省注云:“三刑:寅刑巳,巳刑申,申刑寅;丑刑戌,戌刑未,未刑丑;子刑卯,卯刑子。”明谢肇淛《五杂俎·人部二》:“禄命之説,相传始於唐李虚中,然三刑六合,贞观初已闢其説,似非起於李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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