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刑官的权力。
《三国志·吴志·诸葛瑾传》:“所以知其然者,自古至今,安有四五人把持刑柄,而不离刺转相蹄啮者也!”唐颜真卿《谢兼御史大夫表》:“孟夏之中,始操刑柄,数旬之内,兼总宪司。”
标准版 | 客户端
合作/定制QQ:1225976870
网尚实用查询 2011-2023 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