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纪;法度。
《后汉书·和帝纪》:“市道小民,但且申明宪纲,勿因科令,加虐羸弱。”《南齐书·谢超宗传》:“此而不纠,宪纲将替。”宋陈亮《东阳郭德麟哀辞》:“及其以智自营,则又为乡閭所讎疾,而每每有身掛宪纲之忧。”明王世贞《觚不觚录》:“嘉靖末,应侍郎檟为总督,此公守常州,遵宪纲不肯跪。”清梁章鉅《退庵随笔·交际》:“名柬称谓,京宦有旧式可循,外官有宪纲可守,不容率意为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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