侮慢他人,侵夺他人所有之物。
《孟子·离娄上》:“恭者不侮人,俭者不夺人。侮夺人之君,惟恐不顺焉,恶得为恭俭?”赵岐注:“为恭敬者,不侮慢人;为廉俭者,不夺取人。有好侮夺人之君,有贪陵之性,恐人不顺从其所欲,安得为恭俭之行也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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