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论语·季氏》记孔子在庭,其子伯鱼趋而过之,孔子教以学《诗》、《礼》。后因称父教为庭训。
《旧唐书·刘赞传》:“赞久为廉察,厚敛殖货,务贡奉以希恩。子弟皆亏庭训,虽童年稚齿,便能侮易骄人,人士鄙之。”清孔尚任《桃花扇·先声》:“但看他有褒有贬,作《春秋》必赖祖传;可咏可歌,正《雅》《颂》岂无庭训!”
泛指家教。
清蒲松龄《聊斋志异·陈云栖》:“无何,孝廉卒。夫人庭训最严,心事不敢使知。”
当庭训诫。
《宋史·刑法志一》:“宗子犯罪,庭训示辱。比有去衣受杖,伤肤败体,有惻朕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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