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统治者强迫汉人依满俗剃去前半部头发的命令。也称“薙髮令”。
顺治元年(公元1644年)清政府颁布剃发令,后以人心不服,暂缓执行。次年攻下江南,重申此令,规定:凡清军所到之处,限十日内,尽弃明朝衣冠,皆依满族习俗剃发,“留头不留髮,留髮不留头”,违者处死。参阅《清史稿·世祖纪一》。
标准版 | 客户端
合作/定制QQ:1225976870
网尚实用查询 2011-2023 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