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朝会稽郡兴修水利的捐税。
会稽郡本有民间自行摊派工料兴修水利的办法,齐武帝永明二年,太守王敬则将此项物力折钱收归官府,成为南齐杂税之一。南朝齐萧子良《谏敛塘役钱启》:“臣昔忝会稽,粗闲物俗,塘丁所上,本不入官……今郡通课此直,悉以还臺,租赋之外,更生一调。致令塘路崩芜,湖源泄散,害民损政,实此为剧。”郭沫若《中国史稿》第三编第八章第二节:“会稽等郡的人民除负担正赋外,还要缴纳塘丁税,而政府却听任塘路崩芜,湖源泄散,而不加防修。”参阅《南齐书·王敬则传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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