敬辞。称对方。
宋欧阳修《与程文简公书》:“屡烦台端,悚仄可知。”清曾国藩《复胡润之书》:“闻台端剗除强暴不遗餘力,鄙怀欲取为伐柯之则。”
即台杂。
《通典·职官六》:“侍御史之职有四,谓推、弹、公廨、杂事……臺内之事悉主之,号为臺端,他人尊之曰端公。”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三》:“侍御史六人……久次者一人知杂事,谓之杂端,殿中监察职掌、进名、迁改及令史考第,臺内事顓决,亦号臺端。”参见“臺杂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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