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
《周礼·秋官》有司仪,负责接待宾客的礼仪。北齐有司仪署,隋唐因之,属鸿胪寺,掌凶礼丧葬之事。宋以后不设。明代之司仪主管陈设引奏礼仪,清废。参阅《通典·职官八》、《明史·职官志三》。
举行典礼时报告进行程序的人。
吴晗《哭公朴》:“拿了通电宣言的底稿,到处奔走,邀约签名的有公朴,办印刷、分发的有公朴,主持《民主周刊》的有公朴,有些会场中当司仪的还是公朴。”
谓举行典礼或大会时报告进行程序。
陈残云《山谷风烟》第三九章:“他代表工作队,按着主席团的布置,负责大会的司仪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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