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三公。
《后汉书·顺帝纪》:“今刺史、二千石之选,归任三司。”李贤注:“三司,三公也,即太尉、司空、司徒也。”晋陶潜《晋故征西大将军长史孟府君传》:“渊明从父太常夔尝问耽:‘君若在,当已作公不?’答云:‘此本三司人。’”唐张说《和丽妃神道碑铭》:“故坐而论教,则位比三司;动而具赡,则仪型六列者矣。”参见“三公”。
唐以御史大夫、中书、门下为三司,主理刑狱。
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三》:“凡冤而无告者,三司詰之。三司,谓御史大夫、中书、门下也。”
唐宋以盐铁、度支、户部为三司,主理财赋。
《资治通鉴·唐昭宣帝天祐三年》:“﹝三月﹞戊寅,以朱全忠为盐铁、度支、户部三司都制置使。三司之名始于此。”《续通志·职官四》:“三司起於唐末,五代特重其职,至宋而专掌财赋,皆以重臣领之。”
宋代于广州、明州、杭州置市舶司,主对外贸易,合称三司。
《宋史·食货志下八》:“﹝熙寧﹞九年,集贤殿修撰程师孟请罢杭、明州市舶,诸舶皆隶广州一司。令师孟与三司详议之。”范文澜蔡美彪等《中国通史》第四编第二章第二节:“九七一年,太宗灭南汉,即在广州设置市舶司。以后又在杭州、明州置市舶司,与广州合称‘三司’,是北宋主要的对外贸易港。”
明代各省设都指挥司、布政司、按察司,分主军事、民政、司法,合称三司。
《明史·职官志一》:“外设都、布、按三司,分隶兵刑钱穀,其考核则听於府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