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办文书的佐吏。
《汉书·王尊传》:“太守奇之,除补书佐,署守属监狱。”《梁书·吕僧珍传》:“吕僧珍……事太祖文皇为门下书佐。”唐陆龟蒙《书<李贺小传>后》:“予为儿童时,在溧阳闻白头书佐言。”《资治通鉴·宋文帝元嘉三年》:“琳著高屐,披貂裘,置通呈、书佐。”胡三省注:“书佐,掌书翰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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