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形声。从聿,者声。聿( yù),即笔。隶书省“者”成“曰”。《说文》:“书,箸也。”箸(著)即显明。合起来表示用笔使文字显明,“者、箸”音近,故“者”有表意作用。本义:书写,记录,记载)
同本义
書,著也。——《说文》。按说文序云:“著于竹帛谓之书。”
五曰六书。——《周礼·保氏》
作书。上古以刀录于竹若木,中古以漆画于帛,后世以墨写于纸。——朱骏声《说文通训定声》
易之以书契。——《易·系辞》
书者,以笔画记之辞。——《尚书序》疏
子张书诸绅。——《论语·卫灵公》
乃丹书帛曰:“陈胜王”,置人所罾鱼腹中。——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
大书一“屈”字,以两竿夹揭之,走诉行御史台。——明· 高启《书博鸡者事》
众言同,于是乎书。——方苞《狱中杂记》
又如:书候(写信问候);书孽(记载罪恶);书记手(担任抄写文书等的书吏);书画卯酉(上下班);书文(撰文并书写);书抄(指手抄本);书具(书写工具,文具);书券(书写契约);书砚(砚台);书狱(书写狱词);书命(书写诏书、命令);书格(一种文具,书写时用以支臂,使腕压着纸,以防墨污);书帖(书写简贴)
画
今大将军问事,但令我书可邪?——《资治通鉴》。胡三省注:“书可,画可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