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词语】 审判管辖
【全拼】 shěn pàn ɡuǎn xiá
【释义】 在我国,指第一审案件由哪一级法院和同一级的哪一个法院审判。其中,由法律规定的有:(1)按照案件的性质和轻重,确定由哪一级法院审判。案件越是重大、复杂,管辖它的法院的级别就越高。(2)按照不同的案情,确定由一定地点的法院审判。(3)有些案件由军事法院等专门法院管辖。此外,还有由法院裁定的管辖,包括:某一法院发现本院对某一已经受理的案件没有管辖权,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判;上级法院指定下级法院审判某一案件,或指定下级法院将某一案件移送其他法院审判。
【例句】 1、什么法院体系适合审判某一案件应由管辖权决定.
2、 民事审判管辖
3、 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,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
4、 英国海事审判管辖
【相关词】 不审 东京审判 两审终审制 严审 主审 二审 人民陪审员 会审 会审公廨 传审 体审 候审 傍观必审 傍观者审,当局者迷 公审 公开审判 公开审理 再审 凝审 刑事审判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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