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词语】 审理
【全拼】 shěnlǐ
【释义】
  • 审讯处理。

    《金史·章宗纪三》:“五月壬辰朔,以旱,下詔责躬,求直言,避正殿,减膳,审理寃狱,命奏事於泰和殿。”《元典章·圣政一·肃台纲》:“所在官司不务存心抚治,以致军民困苦,或寃滞不为审理。”清平步青《霞外攟屑·掌故·裘文达公行述》:“甲申涂次,命往福建审理,復署仓场侍郎。”郭沫若《初出夔门》三:“还是他在地方审判厅任事的时候,有一次审理过一件盗案。”

  • 明亲王府的理刑官。

    清王士禛《池北偶谈·谈献一·葛端肃公家训》:“﹝予﹞以为郡王府止有教授,亲王乃有审理,弋阳王虽理府事,爵实郡王,据称添有审理,已为非分,今又卑薄教授,欲以审理辅导,理刑之官,非可兼辅导,若如所请,将来陇蜀之请,又不知其如何。”

  • 【例句】 1、我要求各位也怀着这种信念来审理这个案子。
    2、 这个案件明天将开庭审理
    3、 该案将於下月开庭审理.
    4、 该案延至下星期四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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