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迄工”。犹竣工。
宋岳珂《桯史·汴京故城》:“及政和间蔡京擅国,亟奏广其规,以便宫室苑囿之奉。命宦侍董其役……一时迄功第赏,侈其事,至以表记。”《明史·食货志二》:“迄於洪宣,郊坛、仓庾犹未迄工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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