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双方或多方共同协议订立的条款、文书。
《魏书·鹿悆传》:“契约既固,未旬,综果降。”唐白居易《与执恭诏》:“欲求契约,固合允从。”
特指由双方依法订立有关买卖、抵押、借贷、租赁、委托、承揽等事项的文书。
宋司马光《涑水记闻》卷九:“武寧节度使王德用自陈所置马得于马商陈贵,契约具在。”茅盾《右第二章》四:“旧职工应得的退职金,公司因为困难而牺牲,不能按照原定契约付给了。”
【协议】释义:
共同计议;协商。
《隋书·律历志中》:“二人协议,共短孝孙。”宋无名氏《儒林公议》卷上:“弼(富弼)与韩琦协议,制以三年为率,不得復有干请。”田汉《卢沟桥》第四幕:“军长为着保持和平,还是委屈求全跟敌人协议,彼此撤兵。”
统一意见。
宋崔公度《感山赋》:“同德一心,齐力协议。”
经过谈判、协商而制定的共同承认、共同遵守的文件。
《新华文摘》1981年第8期:“根据协议,停战线将以……实际控制线来划。”
泛指双方经协商取得的一致意见。
《人民文学》1981年第8期:“她从知青点参军后,和父亲达成过协议,对自己的出身绝对保密。”
【合同】释义:
各方执以为凭的契约、文书。
《周礼·秋官·朝士》“凡有责者,有判书以治则听”唐贾公彦疏:“云判,半分而合者,即质剂、傅别、分支合同,两家各得其一者也。”元无名氏《合同文字》楔子:“一应家私财产,不曾分另,今立合同文书二纸,各执一纸为照。”清翟灏《通俗编·货财》:“今人产业买卖,多于契背上作一手大字,而于字中央破之,谓之合同文契。商贾交易,则直言合同而不言契。其制度称谓,由来俱甚古矣。”老舍《二马》第五段五:“工人们已经和电影厂签了字,定了合同,没法再解约。”
和合齐同;齐心协力。
《礼记·乐记》:“流而不息,合同而化,而乐兴焉。”孔颖达疏:“言天地万物流动不息,会合齐同而变化者也。”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:“上下合同,可以长久;中外若一,事无表里。”汉桓宽《盐铁论·险固》:“王者博爱远施,外内合同。”
结合;缔结。
《再生缘》第四五回:“夫人难任千金意,少不得,这段良缘要合同。”
谓志同道合。
《商君书·赏刑》:“是父兄、昆弟、婚姻、合同者,皆曰:‘务之所加,存战而已矣。’”朱师辙解诂:“谓道合志同之士。”《楚辞·东方朔<七谏·沉江>》:“贤俊慕而自附兮,日浸淫而合同。”王逸注:“四海并合,皆同志也。”
犹会同。
《红楼梦》第五五回:“王夫人便命探春合同李紈裁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