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词语】
陪审制度
【全拼】
péi shěn zhì dù
【释义】
由法官以外的公民作为陪审员参加法院审判工作的制度。各国的陪审制度不尽相同,主要表现在陪审员的职权不同。我国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,人民陪审员在法院执行职务期间,是他所参加的审判庭的组成人员,与法官有同等权利。
【例句】
1、〔9〕转引自汤维建:《英美陪审团制度的价值论争——简议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改造》,原载《人大法律评论》2000年卷第2辑,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。
2、 陪审制度
3、 第八十六条 原在香港实行的陪审制度的原则予以保留。
4、 在特定情形下,该制度允许法官和/陪审团仅从原告提供的间接证据便推出被告存在过失、对原告承担赔偿责任的结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