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田周围取土修筑的埂坝和绕田沟渠合成的道路与灌溉系统。
《左传·定公四年》:“是使之职事于鲁,以昭周公之明德。分之土田陪敦、祝、宗、卜、史,备物、典策,官司、彝器。”杨伯峻注:“土田陪敦即《诗·鲁颂·閟宫》‘乃命鲁公,俾侯于东,锡之山川,土田附庸’之‘土田附庸’,亦即《召伯虎簋》之‘僕墉土田’。附庸,或谓即《孟子·万章下》‘不能五十里,不达於天子,附於诸侯,曰附庸’之附庸。”参阅郭沫若《中国史稿》第二编第三章第二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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