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教称善解戒律的人。
《涅槃经·金刚身品》:“如是能知佛法所作,善能解説,是名律师。”宋苏轼《阿弥陀佛颂》:“钱塘圆照律师普劝道俗,归命西方极乐世界阿弥陀佛。”清钱谦益《舒仲符画张明府小像戏题四绝句》之三:“人言宿世修行惯,不是禪师定律师。”
唐时道士按修行程度而得的称号之一。
《唐六典·祠部郎中》:“而道士修行有三号:其一曰法师,其二曰威仪师,其三曰律师。”
传授法律知识的人。
清刘献廷《广阳杂记》卷二:“余谓此象可以为刑官,可以为律师。”
专指受当事人委托或法院指定,依法协助当事人进行诉讼,出庭辩护,以及处理有关法律事务的专业人员。
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三十回:“就是从前派到美国去的学生,回来了也不用,此刻有多少在外头当洋行买办、当律师翻译的。”柔石《二月》二:“穷人打官司总是输,我还是将来做一个律师,代穷人做状纸,辩诉。”
【状师】释义:
2. 律师 - 讼师【讼师】释义:
旧时以替打官司的人出主意、写状纸为职业的人。
《初刻拍案惊奇》卷十一:“他本是儒家之女,精通文墨,不必假借讼师,就自己写了一纸诉状。”清魏源《次韵前出塞》之一:“饮食继讼师,嗜欲兴干戈。”聂绀弩《打倒爸爸》:“一个人跟弟兄打官司,赖讼师的力量打赢了,他感激讼师说:你待我情同手足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