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吏食禄的品级。
《礼记·月令》:“﹝季秋之月﹞收禄秩之不当,供养之不宜者。”孙希旦集解:“盖有位而有常禄者谓之禄秩。”汉王充《论衡·偶会》:“削土免侯,罢退令相,罪法明白,禄秩适极。”《通志·职官七》:“梁之禄秩不异於魏而易品为班。”
犹禄位。
《荀子·荣禄》:“是故三代虽亡,治法犹存,是官人百吏之所以取禄秩也。”《吴子·应变》:“凡攻敌围城之道,城邑既破,各入其宫,御其禄秩,收其器物。”《后汉书·蔡茂传》:“﹝蔡茂﹞梦坐大殿,极上有三穗禾,茂跳取之,得其中穗,輒復失之。以问主簿郭贺,贺离席庆曰:‘大殿者,官府之形象也。极而有禾,人臣之上禄也。取中穗,是中台之位也。於字禾失为秩,虽曰失之,乃所以得禄秩也。’”
俸禄。
《北史·蔡祐传》:“﹝蔡祐﹞性节俭,所得禄秩皆散宗族,身死之日,家无餘财。”《隋书·食货志》:“凡如此禄秩,既通所部兵士给之,其家所得盖少。”宋徐铉《寄歙州吕判官》诗:“风光适意须留恋,禄秩资贫且喜欢。”明李东阳《寿舅氏刘公八十诗序》:“东阳自叨禄秩以来,吾母夫人已弗逮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