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纁鴈”。旧时妇以贽见姑之礼。
《隋书·礼仪志四》:“梁大同五年,临城公婚,公夫人於皇太子妃为姑姪,进见之制,议者互有不同。令曰:‘纁雁之仪,既称合於二姓,酒食之会,亦有姻不失亲。’”宋苏辙《西掖告词·杨王第三女封安定郡主》:“兹择良士亦为外亲,将修纁鴈之仪,肇锡汤沐之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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