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词语】 吏议
【全拼】 lì yì
【释义】
  • 谓官吏议事。

    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:“臣闻吏议逐客,窃以为过矣。”清龚自珍《明良论四》:“圣天子赫然有意千载一时之治,删弃文法,捐除科条,裁损吏议,亲总其大纲大纪,以进退一世。”

  • 指司法官吏关于处分定罪的拟议。

    《文选·司马迁<报任少卿书>》:“拳拳之忠,终不能自列,因为诬上,卒从吏议。”李周翰注:“有司以迁为诬罔,天子终从狱吏之议。”宋沉作喆《寓简》卷五:“人有才能而无过,朝廷自应用之;若其实有可用之材,不幸陷於吏议深文者,不因事起之,则遂为废人矣。”《清史稿·礼志十二》:“光绪四年,贵州巡抚黎培敬为已革总督贺长龄请諡。詔以易名之典,不容冒滥,严切申儆,且下培敬吏议。”

  • 【例句】
    【相关词】 《潼关吏》 一行作吏 三吏 三吏、三别 三考吏 下吏 专吏 世吏 主吏 乡吏 书吏 五吏 亭吏 亲吏 人吏 什吏 从吏 仓吏 仙吏 传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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