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令条文。
《晋书·刑法志》:“科之为制,每条有违科,不觉不知,从坐之免,不復分别,而免坐繁多,宜总为免例,以省科文。”
标准版 | 客户端
合作/定制QQ:1225976870
网尚实用查询 2011-2023 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