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词语】 科法
【全拼】 kē fǎ
【释义】
  • 法令;宗教戒律。

    《三国志·魏志·明帝纪》“诸葛亮围陈仓”裴松之注引三国魏鱼豢《魏略》:“亮围陈仓,使昭乡人靳详於城外遥説之,昭於楼上应详曰:‘魏家科法,卿所练也,我之为人,卿所知也,我受国恩多而门户重,卿无可言者,但有必死耳。’”唐赵璘《因话录·角》:“衡山周混沌……自幼入道,科法清严,今为南岳首冠。”

  • 指科举取士之法。

    《宋史·选举志一》:“若谓科法已善,则未也。今以少壮时,正当讲求天下正理,乃闭门学作诗赋,及其入官,世事皆所不习,此科法败坏人材,致不如古。”

  • 【例句】 1、自二零零一年起,律政策更与公务员培训处联合定期出版《基本简讯》,以提高公务员对《基本》的认识和了解。
    2、 弹械鉴证是特区负责枪械及弹药事宜的主管当局,负责所有在香港发生与枪械有关案件的证调查工作。
    3、 兹保留指数
    4、 我弟弟(或哥哥)在学律;他是学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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