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给军营耕牧的田地。
唐韩愈《崔评事墓铭》:“署为观察巡官,实掌军田。”《明史·罗亨信传》:“时遣官度二镇军田,一军八十亩外,悉徵税五升。”《续文献通考·田赋五》:“正统二年,免军田正粮归仓,止徵餘粮六石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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