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绿营兵编制的一种名称。
《清会典·兵部一·尚书侍郎职掌》:“凡緑旗兵,在京,则统於巡捕营,十有九省则统於督标、抚标、提标、镇标、军标、河标、漕标,而以达於部。”原注:“四川成都、新疆伊犁将军所属緑营为军标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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