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违反军律的一种罪名。耽误军事行动或军用物资的征集调拨,叫“乏军兴”。官府徵集物资叫“兴”。
《汉书·赵广汉传》:“又坐贼杀不辜,鞠狱故不以实,擅斥除骑士乏军兴数罪。”《汉书·黄霸传》:“坐发民治驰道不先以闻,又发骑士诣北军马不适士,劾乏军兴,连贬秩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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