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度礼仪。
《易·繫辞上》:“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,而观其会通,以行其典礼。”《后汉书·延笃传》:“朝则诵羲文之《易》,虞夏之《书》,歷公旦之典礼,览仲尼之《春秋》。”宋司马光《稷下赋》:“修先王之典礼,践大圣之规模,德被品物,威加海隅。”《元典章·兵部三·铺马》:“为治之道必先信其赏罚之道,尤宜重其典礼。”
指某些隆重仪式。
《清史稿·礼志八》:“二月,文华殿成,举行典礼。”赵树理《登记》四:“隔了一天,区公所通知村公所,说小晚和艾艾的婚姻是模范婚姻,要村里把结婚的日期报一下,到那时候区里的干部还要来参加他们的结婚典礼。”
掌管礼仪。
《孔子家语·五帝德》:“﹝帝尧﹞富而不骄,贵而能降,伯夷典礼,夔龙典乐。”《史记·郑世家》:“夫齐,姜姓,伯夷之后也,伯夷佐尧典礼。”
指掌管礼仪之官。
周时为太史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命典礼考时月,定日,同律,礼,乐,制度,衣服,正之。”孔颖达疏:“典礼之官,於周则太史也。”
【仪式】释义:
取法。语本《诗·周颂·我将》:“仪式刑文王之典,日靖四方。”朱熹集传:“仪、式、刑,皆法也。”宋苏辙《皇太后答书》:“将仪式於文考,以教孝於诸侯。”《三元里人民抗英斗争史料·南海县志·梁廷栋传》:“士得位,当霖雨苍生;不幸老死萤窗,亦当仪式州里。”
指典礼的秩序形式。
《三国志·魏志·张既传》“令既之武都”裴松之注引晋鱼豢《魏略》:“楚为人短小而大声,自为吏,初不朝覲,被詔登阶,不知仪式。”唐韩愈《南海神庙碑》:“水陆之品,狼藉籩豆;荐祼兴俯,不中仪式。”宋欧阳修《归田录》卷二:“﹝刘岳﹞不暇讲求三王之制度,苟取一时世俗所用吉凶仪式,略整齐之,固不足为后世法矣。”沈从文《边城》二十:“老道士披上那件蓝麻布道袍,开始了丧事中绕棺仪式。”
犹仪态。
汉王粲《玛瑙勒赋》:“御世嗣之骏服兮,表騄驥之仪式。”
指测定历日的法式制度。
《后汉书·律历志中》:“及用《四分》,亦於建武,施於元和,讫於永元,七十餘年,然后仪式备立,司候有準。”《隋书·律历志中》:“逮於永平之末,乃復改行《四分》,七十餘年,仪式方备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