犹探手。
唐韩愈《调张籍》诗:“刺手拔鲸牙,举瓢酌天浆。”
宋代军制,在征召入伍者手上刺字,以作标记,防止逃亡。
宋李纲《论御寇用兵札子》:“召募畿甸之民刺手,权充乡遂之兵,优与赡给,事毕放还归乡。”宋李纲《与吕相公书》:“此曹皆东北无所归之人,纵之使去,又復为盗,已刺手、背团结,与旧兵同为队伍,逐日训练,假以时日,当皆为精兵矣。”
旧时的一种肉刑。在犯人手上刺字以作标记。
清魏源《军储篇一》:“儻有紈袴温饱之家,耻鲸哀免者,许以金赎,视其职衔小大,为罚赎之轻重,仅免刺面而仅刺手。刺手逾限不悛者诛,不得再赎。”
犹言棘手。
老舍《上任》:“咱们就这么办,先找小的,不刺手的办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