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收归公。
鲁迅《故事新编·出关》:“﹝关尹喜﹞一面自己亲手从架子上挑出一包盐,一包胡麻,十五个饽饽来,装在一个充公的白布口袋里送给老子做路上的粮食。”洪深《劫后桃花》四七:“这是一所充公的房子,不久要开日本饭店,还没有布置好呢!”
【没收】释义:
指把犯罪者或违反禁令者的财产强制地收归公有。
沈从文《从文自传·我所生长的地方》:“每家俱有兵役,可按月各自到营上领取一点银子,一份米粮,且可从官家领取二百年前被政府所没收的公田耕耨播种。”吴晗《明代民族英雄于谦》:“于谦下令没收边将的私田为国家屯田,供给边军开支。”赵树理《张来兴》:“这个招待所是由没收汉奸何老大的‘何家花园’改建的。”
指以权势或其他卑劣手段夺取或窃取他人的财物。
鲁迅《书信集·致曹靖华》:“木刻那边并无新的寄来,寄纸去则被没收,且因经济关系,只能暂停印行。”茅盾《大鼻子的故事》:“人家当他朋友似的托付他的,他倒不好意思全盘没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