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词语】 辩列
【全拼】 biàn liè
【释义】
  • 列举理由加以分辩。

    《新唐书·杜羔传》:“京兆尹元义方责租赋不时,繫二县吏,将罪之。羔等辩列尤苦,尹不为纵。”宋刘颜《辅弼名对序》:“或关治乱以发明,或繫安危而辩列。”明李东阳《明故吏部尚书致仕赠尹公墓志铭》:“公不自辩列,惟引咎自责而已。”

  • 【例句】 1、每次我和阿尔弗德见面,他都要责备我,我不过他。
    【相关词】 《九辩》 《辩道论》 七辩 不可辩驳 不容置辩 不屑置辩 不辩菽麦 两小儿辩日 丰辩 主观辩证法 九辩 了辩 争辩 事实胜于雄辩 伏辩 伪辩 作法不自毙,悠然过四十。何妨以肥头,抵挡辩证法 佞辩 佹辩 俊辩
    回到顶部 返回首页